国台办官网增设“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岛内媒体关注:震慑意味浓厚!
【环球网报道】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6月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后,岛内多家媒体8月7日注意到,国台办官网今天(7日)新增“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包括“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发言人有关表态等五个版块。
国台办官网截图
公安部官网截图
台湾《联合报》报道称,进入国台办官方网站,可以看见一个题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浮动视窗,除此之外,在“专题”栏目中也有显示。点击进入专栏页面可以看到内有五个版块,分别为“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有关表态”“法律文件”“举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线索和罪行”“举报犯罪严重的新‘台独’顽固分子”,并提供了用以举报“台独”顽固分子的邮箱。
其中,进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页面,可以看到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8月1日发文,列出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萧美琴、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等十人的名单。《联合报》注意到,该专栏页将“台独”二字用绿色字体加粗处理,配上五星红旗和法庭背景图,“震慑意味浓厚”。
国台办增设“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国台办网站截图
中天新闻网、《自由时报》等台媒也发布了相关消息,并分别以“国台办官网增‘台独’顽固分子专栏 萧美琴、苏贞昌等10人‘被置顶’”“国台办设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 列入萧美琴、苏贞昌等10人”为题进行报道。
此外,《联合报》引述香港大公文汇网报道称,公安部网站也在专栏中发布“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一文。报道称,以微知著、由小见大,国台办、公安部政府网站的上述新变化,表明大陆方面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高度重视,再次向“台独”顽固分子敲响警钟。
台湾《联合报》还报道称,《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共22条,对犯分裂国家罪危害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对首要分子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在此之下,过去已被大陆点名列为“‘台独’顽固分子”的萧美琴、吴钊燮等十人,都很可能成为“被审判”对象。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此前表示,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世界各国通行做法。台湾是中国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陈斌华称,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刑事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陈斌华称,“台独”是导致台湾兵凶战危、民众利益受损的最大祸源,只有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台湾同胞才能安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才能过上和平安宁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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