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推进6项防灾保畜工作
10月23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该厅于10月18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推进饲草料储备供应、牲畜出栏、气象风险监测预警等6项防灾保畜措施,确保全省防灾保畜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年初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6230万元,调运34.6万吨饲草料任务,截至目前,全省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940万元,调运饲草料7.58万吨;各地储备饲草料38.56万吨,包括饲草29.48万吨、饲料9.08万吨;“粮改饲”项目饲草种植67万亩(1亩≈0.0667公顷),收储优质青贮饲草及青干草130万吨以上;收获饲草鲜草189.23万亩约515万吨,有力保障了全省畜牧饲草的足额供给。
通过及时修订完善《青海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出台《青海省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工作方案》《青海省稳定肉牛(牦牛)产业发展十项措施》等政策,动员农牧民加大非生产畜和瘦弱畜的出栏力度,进一步减轻冬春草场压力。
为全面做好接羔育幼保障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牧民做好栏舍修缮、母畜幼畜保温御寒、接羔育幼、动物疫病防治等各项服务工作,加强基础母畜饲养管理,加大妊娠期和哺乳期母幼畜饲草料补给,做好防流保胎工作,确保基础母畜和仔畜安全过冬度春。
同时,要求各地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积极引导农牧民投保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为畜牧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对接应急管理、气象、财政、民政和保险等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发布灾情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确保预警到户到人,帮助农牧民提前做好防灾抗灾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