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被同学打致重度智能减退,父亲发声
2021年底,12岁的小棋被同级两男生施暴,目前半边身体无知觉,智力倒退成幼儿。两男生因未满14周岁未受行政、刑事处罚。法院判施害方赔偿164万余元,款项迟迟无法到位。
近日,陕西安康的刘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2021年12月30日,12岁的儿子小棋在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操场被几名校友打成重伤,成了半植物人。
刘先生称施暴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班主任发现后,立即联系了各方家长。一位家长未出面,另一位孩子家长将小棋送至医院,小棋被抢救了5天。
刘先生与妻子离婚后,经营着自己的洗脚店,虽不富裕但生活有保障。事发后,他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为了给儿子看病,他变卖了唯一的房产和店面,还借了外债。
2023年,刘先生将两名施害学生及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3221366.61元。
平利县法院2024年3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法院认定,原告小棋(2009年出生)、被告吴某某(2008年出生)、张某某(2009年出生)系城关初级中学学生,2021年12月30日,三人打乒乓球过程中,张某某使用电话手表给小棋拍照引其不满,继而引发两被告与小棋的肢体冲突。当日,小棋就诊诊断结果为: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处软组织损伤。
2022年4月27日,其被安康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创伤性癫痫、应激性精神障碍。2023年4月14日,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小棋伤残等级属四级。
9月12日,法院指定陕西欣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为:小棋本次外伤导致闭合性颅脑损伤后遗精神障碍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需有人帮助的伤残等级为二级;导致的外伤性迟发性癫痫(重度)为四级伤残。本次外伤的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性护理依赖(需2人护理)。本次脑外伤后继发外伤性迟发性癫痫(重度)、精神障碍重度智能减退,外伤参与度为96%-100%(建议100%)。
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致小棋受伤产生的各种费用共计1644209.87元(含已支付的200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判决生效后,款项迟迟不到位,刘先生拿不出更多的钱给孩子看病,可是孩子的病不能等。
刘先生介绍,现在孩子每个月看病复查得一万五千多,护理费用四千五,其中不包含他自己的护工护理。
平利县法院回应,一直在推进执行赔偿的事宜,已兑付部分剩余的会继续跟进解决。
小棋出事后,刘先生遭受巨大打击,精神状况每况愈下,2022年3月被陕西省残联认定为二级精神残疾。
在小棋被打伤一案中,刘先生还以平利县公安局(下称公安局)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为由,于2022年11月21日将公安局诉至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该案于2023年3月22日作出判决。
平利县公安局对此回应,警方均按程序操作,事情还在处理。
此前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小棋被打伤后,公安局立为治安行政案件。2022年1月16日,公安局委托机构做司法鉴定,要求小棋支付鉴定费1008元。鉴定结果显示为轻伤二级。当月26日,案件转立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同年2月14日,公安局作出刑事案件《撤销案件决定书》,分别送达两名施害人及小棋。
法院认为:
一、公安局以治安行政案件受案并展开调查并无不当,但因二施害人不满十四周岁,不应受行政处罚。公安局应对二人作出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但公安局未进行该行动。小棋未构成重伤,且施害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局明知却错误将治安案件转为刑事,又以未达年龄为由撤案。公安局将受理的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承担鉴定费,违反法定程序。未依法对治安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二、公安局本应对小棋父亲报案行为依法作出公安行政处理,并根据未成年人有关法律规定,对小棋及其家庭实施必要保护措施,同时对两名施害人采取相应矫治教育。因公安局未依法全面履行,致使小棋被殴打一案的办理未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判决:被告平利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对小棋被殴打一案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澎湃新闻记者 祝文博 实习生 李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