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成功受理“立转破”案件
南报网讯(通讯员高传法芮敏记者马忆玲)记者日前从溧水区人民法院获悉,原告崔某等5名职工对某酒店公司提交破产申请,被告企业最终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这是该院首次在诉讼立案阶段发现债务人企业存在破产原因,引导当事人申请破产并成功受理的案例。
今年1月初,溧水法院同时收到崔某等5名职工起诉某酒店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询问案件代理人后得知,这家酒店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大批员工工资,现已暂停营业。
“而且,法院查询关联案件发现,已经受理过多起涉及该公司的诉讼案件。”承办法官介绍,该公司已展露出破产端倪,且因资产状况不佳存在程序空转可能,后续可能还会引发大量诉讼案件。法院当机立断:及时实施“立转破”,将案件导入破产程序或能一体化解这些问题。
据了解,“立转破”是指在案件立案审查阶段,人民法院发现作为被告的企业法人具备破产条件,经释明后,引导当事人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对于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裁定进入破产程序。
在获得这批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同意后,溧水法院通知某酒店公司到庭告知职工申请其破产并听取企业意见。经查明,该企业共拖欠200余名工作人员300余万元工资未能支付,另有房屋租金、供应商货款等大量债务无法清偿,同意进入破产程序。
审理本案期间,溧水法院组建了由破产、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等相关专业法官组成的跨部门合议庭,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与辖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充分了解某酒店公司的经营及资产负债情况,为案件受理“提速”。
“相较于‘执转破’,‘立转破’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该案的成功受理,为我们在破产案件办理中打开了新思路,让群体性诉讼的处理有了新解法,也为辖区内面临困境企业脱困提供了新路径。”相关负责人表示,溧水法院下一步计划将“立转破”机制导入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平台,更好化解涉企纠纷,为辖区提供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