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一女子到理疗店拔火罐,身体多处被烧伤……
女子到理疗店拔火罐,不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酒精灯倾倒后酒精洒在女子身上,被点燃的酒精将其身体多处烧伤。事发后,女子向理疗店索赔未果,双方发生纠纷。在向相关部门投诉后,女子拨打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后,因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无法调解,民警将二人带回公安机关移交至调委会。在民警、调解员的努力下,纠纷终于得到化解。10月14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调解现场
拔罐被烧伤
7月24日,小阳(化名)经朋友介绍到小丽(化名)在让胡路区的理疗店拔火罐。其间,小丽因操作失误,不慎将酒精灯碰倒,被点燃的酒精瞬间洒在小阳的身上。事发非常突然,虽奋力灭火,但小阳的耳部、颈部、背部等多处还是被烧伤。小丽赶紧拨打了120将小阳送到了医院。经诊断,小丽背部、耳部、颈部为二度烧伤。
9月20日,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小阳找到小丽索赔10万元,但是小丽并不接受。因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小阳向相关部门投诉并报了警。龙岗公安分局值班民警强壮、尹力爽、杜佳国及调解员凌子聪第一时间赶到纠纷现场。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无法调解,民警与调解员将二人带回分局后,移交至龙岗治安纠纷调委会。
拒绝赔10万
见到双方当事人后,调解员郎忠艳安抚双方当事人:“你们都缓缓,先别那么大的火气,咱好好商量,姐帮你们想办法。”
小阳说,治疗期间小丽确实承担了治疗费用,现在自己的伤情已有好转,大面积的烧伤部位也开始结痂,目前还在上药治疗,但是依然需要在家休息,后续还需要持续换药治疗来促进伤口修复。
“我的脸和耳朵位置后期再找专业机构去疤痕的话,又得花不少钱,所以才要求小丽赔偿我10万元。”小阳说。
小丽说:“拔火罐把你烫伤,我愿意承担责任,但你一开口就要10万元,太高了,我没有办法承担,我最多只能赔偿你5000元。”
背靠背沟通
为避免矛盾激化,郎忠艳说:“事儿发生了,小丽也承认自己有责任,这样,姐想听听你们各自的想法,咱换个调解方式,你俩分开,我和你们单独谈谈。”
就这样,郎忠艳将二人分别带到一个房间,采取“背靠背沟通”的调解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单独沟通。
郎忠艳结合法理、情理讲明本案利害关系。
郎忠艳对小丽说,你是一个经营者,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听了郎忠艳的话小丽说:“姐,我不是不想负这个责任,她要那么多,我是真没有啊。”
随后,郎忠艳又来到小阳的房间说:“妹啊,你确实是受害者,也遭了不少罪,但是索赔的数额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的,咱得有依据,你说是不是?”
调解协议
调解4小时
“郎大姐,你不知道我遭了多大的罪啊,接下来还要继续治疗,所以才要了10万。现在调解介入,我听大姐的。”小阳说。
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后郎忠艳意识到,她们都讲道理,责任人也没逃避责任。于是,郎忠艳又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说:“通过和你们聊天、谈心我感觉到你们解决问题的真诚,所以希望你们能各自退让一步,双方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相信纠纷一定能解决。”
就这样,郎忠艳耐心地劝解双方当事人,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小丽同意一次性赔偿小阳1.8万元,其中不包括她已经支付给小阳前期的医疗费用1.5万元。至此,一起因拔罐不慎烫伤消费者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圆满调解。
9月30日,小丽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1.8万元支付给了小阳。
记者: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