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附缴费流程)

山东省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2月,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充分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

山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绑定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后,可以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绑定的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职工本人在山东省内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近亲属已完成山东省内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2.职工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共济可用限额不少于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所需金额。

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全省范围内每名近亲属仅限同时接受一名参保职工的授权绑定。

4.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缴费,需参保职工分别登录“鲁医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等小程序操作,暂不支持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家庭成员自己操作。

三、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缴纳医保费操作流程

以参保职工是山东省直医保为例:

(一)共济账户线上绑定(若前期已绑定共济关系,此步可跳过)

1.参保职工微信搜索并实名登录“鲁医保”小程序,点击首页右上角“个账共济”。

2.点击“建立我的个账共济账户”,输入消费可用限额、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

3.点击“添加家庭成员”,输入近亲属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地市、家庭关系等信息。

4.成功绑定共济关系。

(二)居民保费共济缴纳

1.参保职工微信搜索并实名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点击首页左上角“城乡居民”。

2.点击左上角“居民医疗”。

3.选择缴费年度、参保人,如需为他人代缴可自主添加人员。

4.选择“家庭共济缴费”,点击缴费,即可利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近亲属参加的是青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绑定共济关系后,需要微信搜索并实名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选择“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缴费。